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雪梅等2位同志(附件1)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1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邮政编码:545799
监督电话:0772-6218375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