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参照《湛江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7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7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不超过24名,一次性招录完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法律事务大专以上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不限专业;
(六)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如在法、检机关从事书记员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放宽5岁)
(七)有较强的电脑速记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17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法:网上报名。通过湛江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zjcourt.gov.cn/web/home)与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发布公开招考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填写《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按报考职位发至以下邮箱:zjzyzzc@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姓名”。截止报名时间为截止日的17:3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考条件和职位要求,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以信息答复报考者(未收到信息者为初审资格不符合)。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带齐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速记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资格复审地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13号。
3.提交资料及领取准考证: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通过信息通知考生提交资料及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提交材料如下(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⑴本人身份证;⑵学历、学位证书;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者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校盖章);(4)其他材料: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成绩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与市检察院同时进行)
(一)速记。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记录能力。
速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速记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能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不再通知)。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速记入围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速记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2比例的,按速记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速记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60%与40%合成考试总成绩。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本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湛江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本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为每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
2、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日休假待遇。
3、工作满6个月后发放法院统一制服。
4、住宿自理,早餐、中餐由本院给予一定补助。
七、聘用
考生经速记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本通告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759-2290322、2290635。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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