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工作安排,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工作结束,目前进入体检程序,现公布综合成绩并就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布及入围体检名单,请查看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8:15前,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以及与《报名表》同版的免冠彩照一张,准时到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中心B区13号窗(即报名地点)签到,逾时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没有携带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我方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3.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4.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6.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7.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体检后电话(0763--5820802)拨通了但已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并放弃复检资格。
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8.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9.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均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0.每名考生须备体检费约200元左右,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11.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四、其他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准备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于2017年7月18日前交到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中心),逾期无法提交者须书面申请延期提交,否则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如已经办理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的,考生也可在体检时一并提交。如已经在报名时提交的将直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作放弃考察处理。
政审材料要求: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2.进入体检的考生请确定自己的学生档案保存地,体检结束后,可当天携带身份证到清新区人社局201室办理《调档函》,将学生档案调回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