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2年5月网上报名在我局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属下列情况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
2.属成人教育学历(函授、自考、脱产进修等)的;
3.属于上述情况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如现任教学校学段与申报教师资格一致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即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的可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视为年度考核合格,否则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附毕节市七星关区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初步名单于后。注:如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异议,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到七星关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
二、测试时间
2012年7月4日(上午8:30—下午6:00,中午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测试地点
毕节六小
四、测试分组情况
共分五个组,其中高中二个组,初中二个组,小学一个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测试地点校园内张贴)。
五、测试办法及程序
(一)办法
1、测试分为备课、试讲和面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备课:测试对象必须按自己申报的学科写好一课时的教案(自定课文第×册第×课),并复印3份于试讲时上交给专家测试小组。
3、试讲:
(1)试讲时间为8分钟。
(2)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如:高中、初中、小学等)和申报学科(<课程>如:政治、语文、数学、物理等)自选试讲内容。申报学科不是现有教学学科的(如申报其他、社会或心理教育等),本人可选相近学科拟写教案或试讲。
(3)测试对象在试讲前,必须出示身份证。允许携带课本、参考书及教案等资料。
4、面试:面试时间为4分钟,对测试对象采取交谈、提问等方式。
试讲、面试总时间每人不能超过12分钟。
(二)程序:
1、按测试分组到休息室集中等候,查验身份证,按表顺序依次受检参试(点名参试时未到场者放最后顺沿,本组已到人员全部考试完毕仍未到者,不再等其参试)。
2、到测试教室,听从主评委安排:交教案——试讲——面试。
3、测试结束。
五、交费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28号)的规定,参加测试的申请人每人交测试费140元。(注:自动放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不退费。)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学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初中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高中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七星关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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