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在本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编外聘用制教师6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二)具体资格条件: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2017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其中,中小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级),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最近一年的在职教师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
3.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位需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4.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例如:以年龄要求35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专业对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届硕士研究生必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9.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9-21日
2.报名网址: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应聘职位。
(2)应聘者务必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附件1职位表中各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者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如发现多报职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1.审查时间:7月23日(9:00—11:30,14:00—17:00)
2.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怡园小学西校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怡园西街21-23号)
3.审查要求: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2)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面谈
1.面谈日期为7月25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者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人事招聘”栏目,了解相关要求。
2.面谈时间为3分钟,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按应聘者的报考职位分组进行,同一职位按以下公式确定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试教对象人数。
3.面谈分数只作为应聘者进入试教环节的资格筛选,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进入试教环节的应聘者须填报本人拟报考学校的职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人事招聘”栏目,了解相关要求。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四)试教
1.试教时间:初定7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形式:试教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幼儿园带班老师、美术、音乐、体育学科须增加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增加5分钟。应聘者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试教成绩占应聘者总成绩的70%;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依试讲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笔试的应聘者如果弃权,可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上述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均只提供初级岗位聘用,在职人员按确定后的职称,经认定程序批准后按照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五)我局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82377539、82377957
监督电话: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