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鉴定中心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5日。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宿迁考生登陆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二)全省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至31日,宿迁市考区新考生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8日—8月1日(非工作日除外)(审核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4日。本次宿迁市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审核状态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完成报名方视成功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事盖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0月6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各县(区)可在组织报名时将具体征订方式告知报考人员以方便其自行订购。
八、其他事项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查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或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