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4号) 及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22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报考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具体可在无锡人事考试网政策文件栏目中查看)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机打印的或窗口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市区参保人员可在自助机上按年份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以劳务派遣公司代理缴纳社保的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实际用工单位,但除社保记录单外,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等材料)。特别提醒:市区参保的考生请选择市区或锡山、惠山审核点,江阴或宜兴参保的考生请分别选择江阴或宜兴审核点。社保缴费记录年限要求:至少从现场审核时间往前近一年以上。
(六)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锡报考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有现工作单位在无锡的考生才可在锡报考,否则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通过。档案关系、工作单位及参保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无锡境内的项目施工,施工期间内可选择在无锡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单位社保应可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网站进行查询确认,现场审核时如有疑问需要验证)、该单位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六、报名组织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一)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从“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新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上网缴费。老考生不需要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8月7日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 8月7日—8月8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8月11日 (目前农行卡不支持网上支付)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带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如实填写好“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后学历报考的,前后学历都要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仅免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4.社保缴费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有关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各审核点地址及审核时间:
审核点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审核时间 | 电话 |
无锡市区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40—41号窗口前 | 9:00-11:30 14:00-16:30 | 85740575 |
江阴市 | 江阴市人社局 | 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大厦0421室 | 8:30—11:15 14:00—16:30 | 86860421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社局 |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 8:30-11:15 14:00-16:30 | 87952891 |
锡山区 | 锡山区人社局 | 二泉中路139号709室 | 9:00—11:30 14:00—16:30 | 88703240 |
惠山区 | 惠山区人社局 | 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7512办公室 | 9:00—11:30 14:00—16:30 | 83598171 |
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会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24日。发票将于9月8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9月4-8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四)各审核点注意事项
各审核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审核点于8月11日前将新考生的报名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有关报名注册、信息更正的办法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新的报名表进行现场审核)。
(六)10月13—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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