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好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教学岗位上来。
二、招聘条件
(一)爱国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音乐、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7年8月资格审核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待发证明,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蓟州区户籍(户口迁至就读高校的蓟州区生源,且能够办理派遣手续的,视为“蓟州区户口”, 需在资格审核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七)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蓟州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位、户口等限制。如招聘总计划未完成,从已参加面试、笔试且未被录取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中按笔试成绩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300人,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各学段任教。具体学科数额及要求见《2017年蓟州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7月17日9:00至7月25日17: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蓟州政务网(www.tjjx.gov.cn)、蓟州区教育网(http://tjjxjy.com.cn)和新蓟州报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30日17: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31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改报时间:2017年8月1日14:00—17:00(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和缴费工作,保证网络安全运行。蓟州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进行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申报学段学科内容试讲(须板书)、心理测试”(8月2日在蓟州教育网公布试讲题目和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3日10:00—4日17:00(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见面试准考证。
(四)笔试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命题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标准出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语文学科为120分钟,其他学科均为90分钟。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8月10日10:00—8月11日 17:00(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8月18日,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或蓟州区教育网查询。
特别提示:面试、笔试都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
(五)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审核。审核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核地点:蓟州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携带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证书待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递补;因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审核,且审核合格而超出应聘用总人数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在蓟州教育网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由蓟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递补。
(七)岗位确定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蓟州政务网和蓟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教育局依据各学段师资需求实际统一安排聘用岗位。
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州区人才交流中心,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按照要求统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上岗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在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蓟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22-29141099
监督电话:022-29142588 82822867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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