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通知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河口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事项
(一)面试对象
报考河口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岗位(岗位代码:0619),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河口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河口县人民路94号)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测试应试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考生面试时长为30分钟。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
(六)面试结果公示方式
面试考试后,考生的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抽取考号,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4.考生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面试过程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5.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记录成绩。
(八)纪律要求
1.遵守回避规定,考官及工作人员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2.参与面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不传播、不泄露考试有关内容。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7年8月1日-2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进行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4.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5.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县人社部门联系安排检查。
6.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体检费由考生自付,男生(331元)、女生(336元),由医院负责收取。
三、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17年8月15日前转到河口县人才市场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河口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3124057。
四、其它要求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统一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进行填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河口县人社局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873—3124264。
六、河口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3451235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