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教师5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教师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
以上岗位有市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简历(要求附照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单位,也可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1、范围:(1)面试:教师进行弹、唱、跳、画、讲等教学技能的测试和给幼儿上一节课并说课。(2)笔试:教师进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写教案测试。
2、办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本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
地址:虹桥路2264号 联系人:秦老师、钱老师
电话:62425369 邮 编:200336
Email:szyrs5369@163.com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