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国开学习中心”租赁原新猎鹰集团办公场所办学,其办学场所地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园之内。鉴于某些信息已经在社会上引起误解,学校在此郑重声明:
一、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国开学习中心”既无隶属关系,也没有合作关系。学校从未以校企合作、企业定向直培、高技能、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就业班(高铁、银行、海员海乘等)等形式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国开学习中心”合作招收学生。
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从未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国开学习中心”共享教学楼、操场、图书馆等教学设施和教师资源。
三、学校从未授权其他任何教育机构在招生资料上使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园图片。对擅自盗用我校校园图片的,我们已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请各位考生在选择就读学校前向教育主管部门甄别其办学资质,谨慎报考(长沙市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0731-84899715 84899716)。
特此声明!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