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蓝正燕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总工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总工会,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0号,邮政编码:530012
监督电话:0771—2820622、0771—2619001
附件:南宁市总工会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总工会
2017年7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