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要求,并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 30号)及其他招生相关政策,我校2017年初中起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报读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 2017 年户籍所在县(市、 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以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标准)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等级。
2.在中考总成绩(总分1)达到第一点要求及面试合格情况下,按照生源地原则,根据中考总成绩等级即A+、A、B+、B、C+、C 、D、E,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考总成绩(总分1)等级相同时,按中考统考单科成绩等级进行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1)语文成绩;(2)数学成绩;(3)英语成绩;(4)物理成绩;(5)化学成绩;(6)思品历史成绩;(7)生物地理成绩;(8)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于各县(市区)推荐的非河池市学校初中毕业生,如中考科目与河池市中考科目不一致时,进行单科比较时,只比较与河池市中考相同的科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中考总成绩和单科成绩等级均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