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克拉玛依区各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
一、招聘条件
1. 应届、历届毕业生
1.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1.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3小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紧缺学科可放宽至非师范类专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1.4 幼儿园:大专及以上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1.5硕士研究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
2.骨干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获得过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者;或者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成绩优秀者。
3.高层次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4)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教学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待遇
通过考核为优秀人员可实行不低于同类正式在编教师的协议工资,其它待遇按同类正式在编教师执行。
七、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0990-6258528、6611908
纪律监督电话: 0990-6230432
克拉玛依融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