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过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最后综合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及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根据本人的身份(在职、学生、待业)由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和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并密封。
(一)在职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出具;
(二)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所在学院(或教学部)的党组织出具;
(三)待业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党组织出具,或由本人人事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出具。
三、体检材料与现实表现材料请于2017年8月11日前邮寄(邮寄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邮编:550025;通过邮寄的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交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宝山北路贵州师范大学行政大楼三楼)。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