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自治区党群系统23个事业单位将开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均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届时请报考下列单位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单位(23个)
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监管中心、内蒙古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联谊会秘书处、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传媒信息中心、内蒙古工人疗养院、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内蒙古妇女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机关事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草原杂志社、花的原野杂志社、内蒙古美术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实践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7年8月10日(周四)以后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准备好参加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后与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后)。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见《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7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3、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有关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参加面试。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9、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言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0、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11、考生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员签字并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佩饰,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为宜,下身穿着黑色或黑蓝色裤子(裙子)为宜。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等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或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时代风纪杂志社:0471-4812576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监管中心:0471-4812643
内蒙古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联谊会秘书处:0471-4818449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0471-4901605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中心:0471-4818547
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0471-5109192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传媒信息中心:0471-5109192
内蒙古工人疗养院:0471-5109192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0471-6930832
内蒙古妇女杂志社:0471-6930832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0471-6930832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机关事务中心:0471-6930832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0471-6512003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0471-6512003
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0471-6512003
草原杂志社:0471-4951044
花的原野杂志社:0471-4951044
内蒙古美术馆:0471-4951044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电子政务服务中心:0471-6655392
内蒙古日报社:0471-6635493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0471-6635493
实践杂志社:0471-4812958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0471-4912806
监督举报电话:0471-4818164、481849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