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丽琴等7名同志(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新民路65号市委2号院南宁市档案局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6日—8月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5号市委2号院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12
监督电话:0771—2803690、0771—2619001
附件: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ebdfe07a-373a-470e-bccc-a7bc012a20f7
南宁市档案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