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社局文件《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考函〔20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各主管部门请于2017年8月10日携带本单位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到平度市人社局专技科(新区大道79号1号楼412室)进行初审。
审核所需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他相关事宜请参照青岛市文件执行。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青岛市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