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结合《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经过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查分(查分结果无变动)程序。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宣威市教育局。
三、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网站公告。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在2017年7月3日前(报考前)有过就业经历但处于未就业状态的人员提提交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出具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第九条第(三)项第4点第(2)款的办法确定。
5.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则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由宣威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6.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10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7162194
宣威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0874-7123686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189648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