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8月4日启动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本次培训招生对象,为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蒙医临床类和蒙西医结合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类、口腔医学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为不影响中级职称报考,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2020年以后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需推荐参加报名。
4.社会人仅限填报西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蒙医、中医。
5.在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具有成人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6.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7.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三、招生计划
2017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991人,其中:在我市人民医院计划招生30人、林业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计划招生36人,(具体详见林业总医院及市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附后)。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分为第一批次招录,第二批次招录。
(一)第一批次招录。
拟参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各招生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8:00—8月8日24:00;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考录时间。8月10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训基地通知,详见简章)。
3.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8月15日—8月21日,公示期为7天;
公布时间:8月22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1.补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及第一批次未报名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志愿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生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补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示、公布第二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3日8:00—8月24日24:00;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训基地通知);
2.调剂。如第二批次补录仍有未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按考试成绩,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将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3.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8月30日—9月5日,公示期为7天;
公布时间:9月7日公布补录名单。
五、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http://nmzyy.wsgl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