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的通知》(内卫计办科教字﹝2017﹞16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院定于2017年8月4日起进行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按照内蒙古卫生计生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17年度计划招收全科专业学员10名、儿科专业学员10名、精神科专业学员4名、妇产科专业学员10名,其他专业学员44名(详见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系统),共计78名。
二、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口腔医学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为不影响中级职称报考,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2020年以后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需推荐参加报名。
4.社会人仅限填报西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
5.在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具有成人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6.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7.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院职工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愿的,需在院内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填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经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及科室主任同意后,按照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复审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录”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选择填报志愿。
2.每批次招生,报名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志愿基地及专业。
3.报名人员要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协商结果(单位人)填报相应志愿专业,志愿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个人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如有报名信息录入错误者,需按照流程(届时网站发布)修改网报信息。
5.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四、报名安排与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时间:8月4日8:00—8月8日24:00
2.现场审核时间:8月12日 8:30-11:30
3.现场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1229房间。
4.携带材料:
①纸质版《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审核内容:
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核安排
1.时间:8月12-13(以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三基”理论。
六、相关要求
1.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七、录取工作
1.招录工作将优先考虑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和妇产科)的招录,并优先对紧缺专业根据学员意愿进行优先调剂。
2.基地根据学员现场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决定各专业招录名额。
3.报名参加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专业的住培学员,须具有对应专业学历要求。
4.第一批次招录工作计划在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
5.录取名单将住院医师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八、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谢老师 宁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328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