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扶贫移民信息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乡镇或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份人员(副科级以下)。
(二)选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等次。
4、政治坚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材料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14日两天;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四、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写作以及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等,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8月18日至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的,则按笔试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一次。
七、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霍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4-5027576
监督电话: 0564-5022427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霍山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
2017年8月8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