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寒亭区人民医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规定,对经答辩、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9日至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536-7259641
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寒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寒亭区人民医院
2017年8月8日
附件:寒亭区人民医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