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现招聘见习大学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辅助警务工作,招聘人数27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二)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及2017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
三、见习期限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低于3个月。
四、薪酬待遇
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支付见习生生活补贴1280元/月,见习单位按照一定比列给予见习生补贴,统一提供勤务服装、食堂就餐(费用同民警)等保障。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8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白山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外地报考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需下载填写《长白山公安局招聘见习大学生报名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毕业证(扫瞄件或照片)、报到证(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szp2016@163.com。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仪表气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三)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进行政审考察。
(四)正式聘用
对通过政审考察的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半个月。
考生咨询电话:0433-5510105
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