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罗区森林防火巡查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扑火队员(编外)充实区级专业扑火队。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森林防火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从事过体力劳动。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非应届)、违反综治、违反计划生育、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23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新罗区林业局办公大楼六楼防火办(新罗区凤凰路6号北门林业小区内),联系电话:2293059、15960899398;联系人:曹先生。
3.报名需带材料。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招考方式
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退伍军人总成绩加5分。体能测试为3公里负重越野,面试重点观察考生的体形和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含加分)(总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所用时间少者优先)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发给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每月2200元(含“五险”及派遣服务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照正式人员),可享受综治平安奖、精神文明奖,每年各1000元。其他补贴参照新罗区林业局扑火队员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新罗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新罗区林业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