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高层次人才,全部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职称) | 数量(人)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学教师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 | 1 |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体育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教授 | 1 |
3 | 专业技术岗位 | 美术学教师 | 教师美术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1 |
五、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程序等。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须在参加笔试前一天的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杨老师、陆老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院网站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及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核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