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2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
二、报名条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2个级别。
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一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3 年;
( 二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5 年;
( 三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6 年;
( 四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7 年;
( 五 )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 一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1 年;
( 二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3 年;
( 三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4 年;
( 四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5 年;
( 五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7 年;
( 六 )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一级考试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合格标准;二级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一大纲自行组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考试目前为不定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3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 : 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 3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名办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目前暂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中国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区域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六、注册登记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尽内容请参照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