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0100余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贵州商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流程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21日9:00 至 8月2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商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在县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7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商务厅和贵州商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贵州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贵州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51-84873856。
(三)本方案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由贵州商学院商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贵州商学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