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员4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经济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相关专业等。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先。
(三)年龄27周岁以下(199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公务员试用期满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
(六)有在政府经济部门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近期小一寸红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等。同时请将报名表、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和证件照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fgrsk@163.com。要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506室,邮编:528000,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7-83036218。
(二)资格审查
收到材料后,我局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工作总结、业绩材料等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参考综合成绩,根据人岗相适的需要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四) 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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