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4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工作已于6月29日进行,现将体检结果(第三批)予以公布。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商调档案、组织考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复检要求(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813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524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