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职专科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将于8月18日进行
根据工作安排,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工作将于8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月18日8时至8月18日20时。
成绩要求如下:
一、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科)
要求文科不低于260分,理科不低于260分。
二、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
文化分:艺术文不低于200分,艺术理不低于200分。
专业分:音乐学不低于110分;美术及艺术设计不低于175分;舞蹈学不低于160分;播音与主持不低于70分;体育舞蹈不低于125分。
单考专业按学校单独划定的合格线执行。
自愿放弃录取、已投档和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本次征集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按照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科)的顺序依次进行。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投档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科)的投档。
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投档时,先投线上不降分考生,再投降分考生。
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志愿相关操作参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http://www.ynzk.cn/html/ksxz/content/2017062117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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