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靖西民族高中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后勤服务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4名,其中宿舍管理员4名,安全协管员5名,食堂炊事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7年靖西民族高中公开招聘编外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安排笔试。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安全协管员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上(1977年08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09月01日以后出生),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5年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其他岗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08月31日以前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2年09月0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09月01日以后出生),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5年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可放宽至50周岁,女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学校安全协管员只招聘男士,退伍军人、地方职业院校公安或消防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完毕不达七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靖西市户籍人员招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8月21日起,可以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市人社局、教育局等公示栏,查阅各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24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
3.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2017年靖西民族高中公开招聘编外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小2寸正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
(3)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1.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面试领导小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者,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面试命题
面试题目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指定人员命制,面试分值为100分,学校安全协管员面试方式以技(体)能测试进行,其他岗位人员面试方式以回答问题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原民办代课教师;③下岗职工先;④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限长者;⑤烈士子女;⑥退伍军人;⑦高专业技术资格者;⑧高学历者;⑨年龄大者。
3.面试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4.面试地点:靖西民族高中。
六、体检与考察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二)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市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3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在职在编学校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现职工资级别实行。
(二)聘用编外学校后勤服务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月,由市财政负担。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拨付,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
(三)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每年参加年度考核)。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不合格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函报市人社局停发工资。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研究解决。
(二)市教育局、人社局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方式:电话0776—6231510;邮箱:jyrsg1510@163.com。
2.市人社局人才服务股联系方式:电话0776—6226987;邮箱:jcrzx6226987@163.com。
靖西市教育局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