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三证不齐全或未按时确认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试前30分钟组织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物品和关闭状态下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统一交监督员保管。
3、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后在考后休息室休息,不得再返回考场和候考室。
5、考生在考点内任何场所的活动均由工作人员进行引导,个人不得随意走动。
6、面试时,考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7、考生面试时,不得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任何书籍和资料等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带入候考室和考场,只能放在指定的地点。考试完毕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考生席上摆放的纸张和笔,提供考生在面试时使用;每一个问题回答完毕后,考生应向主考官示意并说“回答完毕”。
8、对违纪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