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云南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2名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1、省煤矿工会职工权益宣传岗1名;
2、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文秘岗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热爱工运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选调科级及以下人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1、省煤矿工会职工权益宣传岗位
法律专业或人力资源及相关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文秘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少数民族,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总工会2012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云南省总工会人事处(昆明市篆塘路54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资格审查。省总工会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考手续。(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成绩在云南省总工会网站公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选调职位的要求,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省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后,在云南省总工会网站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五、纪律要求
对于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对于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71-4143874(省总工会人事处)
附:《云南省总工会2012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总工会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