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桂组通字〔2017〕54号)精神,通过能力素质测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按照测试成绩排名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拟聘用1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人选情况(第四批)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8月29日前邮寄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非公企业党建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5099;联系电话:0777-3688590)。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1.2017年钦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