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津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委拟组建龙津河流域督查队,因工作需要,决定延长招聘时间,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龙津河流域督查队队员10人,要求为退伍军人(8月3日-18日已报名的仍有效)。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退伍军人(一、二级退伍士官及军队基层退伍军人优先),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以后出生),左右裸眼视力4.5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起至9月1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罗区溪畔路2号,龙津河综合整治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97-3298008;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退伍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及免冠白底一寸彩照2张。填写《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笔试及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合格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5、体检
1.对资格审查和考试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四、 聘用管理
1、经考察后,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罗区龙津河管委会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对招聘的督查队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000元/月以上,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缴纳社保、医保等相关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的薪酬制度。
3、区龙津河管委会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此方案由新罗区龙津河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罗区龙津河综合整治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