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未因违反计生、综治受到处理;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练运用计算机,年龄40周岁以下(文字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有意长期从事地方党史工作。
二、招聘专业
文科类专业(若理科类专业的文字能力突出者亦可)。
三、招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lyxldsyj@163.com;咨询电话:3296350。
区委党史研究室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通过现场笔试、面试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及用工管理
1.人事关系通过区劳务派遣公司派遣。
2.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正式聘用后视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并按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被聘人员食宿等自行解决。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解释。
新罗区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