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医院实际,经医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招聘1名非在编检验技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
3.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检验科技师:1名,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已生育二胎者或有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9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10号楼4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内容范围、时间、地点
㈠笔试
1.笔试内容:检验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09:00-10:00
3.笔试地点:龙岩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第三学术厅
4.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经医院纪检部门审查同意,全部进入面试。
㈡面试
1.面试题:专业题或公共题
2.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11:00
3.笔试地点:龙岩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第三学术厅
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招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除体检标准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需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4.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龙岩人民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龙人医【2014】22号)文件标准执行。
龙岩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