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 :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0楼东侧会议室(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与腾飞南路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审批表》原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无职务人员无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参加工作有关材料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有关要求
1、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6699158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