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支队用人需求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消防文员。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投身于消防事业,为国家和部队建设贡献力量!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消防事业;
(2)无犯罪记录和吸食毒品史;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标准;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注:
1.同一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专业分类依据《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3.报考崖州区、海棠区大队内勤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明
三、相关待遇
应聘须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09:30—12:00;下午 15:00—17:30;
2.报名地点:三亚市凤凰路133号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携带: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考生应实时关注三亚消防网(http://xfj.sanya.gov.cn/)。
4.资格审查: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资格审查结束后,请各位报考者从三亚消防网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三种类型,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业务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20%。考试相关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
1.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应聘须知中第(二)项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进行逐条审查,并主要审查考生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消防文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培训。公示期满后,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岗前培训分为军事培训和业务培训两部分,培训课程设置按聘用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制定,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培训结束后,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1个月。
八、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面议。
2.食 宿:工作日提供三餐,不提供住宿。
3.社会保险:消防文员在支队工作期间,支队按照社保相关规定按月缴纳五险一金,属于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4.消防文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及《2017年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送至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凤凰路133号)。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三种类型。初选入围者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三)体检、政审: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及政审。拟录用人员填写《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审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发放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程序和方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五、聘用期限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干事
联系电话:0898-88956202
单位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33号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
邮 编:572000
详细招聘信息及报名表下载请登录三亚消防网,网址:http://xfj.sanya.gov.cn/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实施方案由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