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在2017年8月15日《珠海市公安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基础上,增设职位,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1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从事工作 |
职位七 | 10 | 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珠海户籍,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水平,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 协助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
职位八 | 5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数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男性,珠海户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 | 从事技术辅助工作 |
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8日(报名时间截至8日24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使用电脑填写《珠海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gazp@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合同制职员招录职位X报名(姓名)”字样,如:“合同制职员招录职位七报名(张三)”。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2份,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学位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招聘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标准、要求与2017年8月15日《珠海市公安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相同。被聘用人员属辅助类合同制职员,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确定级别,享受对应的辅助类合同制职员薪酬标准。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49959。
珠海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