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郊镇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力量,经区编委同意,公开选调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本区内在编在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技人员除外);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在乡镇工作的,需满三年。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15日(七个工作日)。
(二)所需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报名表2份(报名表到城郊镇党政办公室领取,可委托领取);
(三)报名地点:
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永定区古一村沿河路)。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0597-5821246,15716053512,邮箱:cjxdw@126.com。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选调办法:
采取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一)由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
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分:2014-2016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以上10分,一次优秀加2分。
2.学历分:大学本科及以上10分,大专7分。
3.发表文章加分。在区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含领导署名文章)的,给予加分。即:区级每篇加1分,市级每篇加2分,省级每篇,加5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刊物发表的,取其最高分一项。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评优分:2011年起获得乡级表彰一次3分,县级表彰一次5
分,地厅级表彰一次8分,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次10分,最高不超
出1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
5.其他加分项目:从事文秘或会计工作加10分。报名时提供以上加分材料。
6.综合考评分:由考核组与应聘人员见面,进行综合评定: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
五、确定选调人选
考核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如出现同分情况,学历高、中共党员优先录取;拟选调人选,在永定新闻网、永定政府网上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