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度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面试方案
一、面试对象
面试单位处室 | 面试岗位 | 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排名 |
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 | 会计 | 1 | 5328012017024 | 42.7 | 1 |
5328012017054 | 38.8 | 2 | |||
景洪市公安消防大队财务室 | 会计 | 1 | 5328012017072 | 48.2 | 1 |
5328012017123 | 38.2 | 2 | |||
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财务室 | 会计 | 1 | 5328012017199 | 51.9 | 1 |
5328012017174 | 44 | 2 | |||
勐腊县公安消防大队财务室 | 会计 | 1 | 5328012017254 | 49 | 1 |
5328012017233 | 36.7 | 2 |
二、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有效。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通过考官对考生提问,考官综合打分。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的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五、面试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按要求到面试考场参加面试。考生出场顺序在面试前由支队纪委组织抽签确定。
2、支队纪委将出场顺序报送主考官,然后由支队纪委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
4、面试答题由主考官主持,考生按要求回答问题,其他考官提问,需征得主考官同意。
5、主考官根据时间控制人员的提问,计时员在所有答题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结束,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后可离开考场。
六、面试时间和考场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考生于9月12日8:30前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路76号,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三搂会议室报到,由支队纪委核对人数和身份,按应聘岗位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由支队纪委代为抽签。开考后未能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2、面试考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路76号,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四搂行政会议室。
七、面试成绩计算
1、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照《应聘面试评分表》进行评分。
2、面试考官人数5人,在考试前1个小时由支队纪委随机抽取产生。
3、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全部面试成绩计算完毕且经主考官、监督员审核通过后,最终岗位排名次日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网站公布。
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