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沭阳县淮海剧团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戏曲编导1名,小生1名、花旦1名,具体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五官端正、身材较好,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淮海戏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4.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现役军人、沭阳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专业知识和基本功扎实,形象、语言、形体、表演等专业条件出色。
7.学历高中以上(包括高中)。
8.年龄、专业、资格、经历等条件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0月8日。
2.报名地点:沭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南门(东耳楼)一楼,联系电话:0527-83560128
3.资格审核:报名受理、资格审核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4、报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用为100元/人。
(2)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表演相结合形式,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总分值100分,其中面试(形象、戏曲知识等)30分,技能表演70分(演唱、形体、表演等)。考生技能方面获得戏曲专业奖项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上限为10分。获得县级奖项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市级奖项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具体加分标准由县文广新局会县淮海剧团予以解释。
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面试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的,按实有人员参加面试。
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见“花乡沭阳”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 “公示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前3名考生拟聘到县淮海剧团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集训,集训期满,由县人社局组织对3名考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文广新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0839803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39807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文广新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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