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是经省委编办批准的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10名。目前中心正在组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fjhfpc.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8日11:30
2.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报名系统(网址:rsbm.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9月8日10:30开通,至9月18日11:30结束。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时,申诉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1:30。在线支付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中午12:00,系统一旦关闭不能重启。报考者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3.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4.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和资格复查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fjhfpc.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保健服务中心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8216070,87828270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275307。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7855651。
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