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岗位公务员2名,主要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数据维护和待遇审核发放(职位代码:C001)。
二、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5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5年(含试用期);
6.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7.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番禺人才”官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进入“单位招考”栏,点击相应公告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受理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17:00时止。
3.几点说明:报考人员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通报原工作单位。
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pysb@panyu.gov.cn邮箱。不发送资料或者资料不全的报名无效。所有扫描文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1)《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
(2)《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2017年选调公务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表格可在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下载。
(3)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职务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等复印件(半年内有效期)。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依据指定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生可于10月12日9:00时至10月13日17:00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笔试名单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番禺人才”官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对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进行审核。以上材料由参加资格审核人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行。
(3)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时,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因选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单位需求,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番禺人才”网站公示7天。公示中有投诉,且查实后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考生可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电咨询报名有关问题。咨询电话不回答有关考试范围及考题的问题。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若考生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社保办,联系电话:020-84620911、8462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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