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
招聘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及综合管理员公告
临沧市城市规划馆是展示和宣传临沧城市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位于临沧市民广场中心。拟向社会招聘讲解员4名,综合管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聘原则,公开选聘条件和程序,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上岗。
二、招聘岗位
1.讲解员4名:主要负责展馆讲解接待、展览内容答疑。
2.综合管理员2名:主要负责规划馆综合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讲解员
1.30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身高要求1.6米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米以上。
2.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专业不限,播音主持、新闻或新闻传播学、中文、城市规划、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或有展示场馆讲解经验者优先考虑。对于在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曾在校级以上中英文演讲、辩论、朗诵等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优先考虑。
3.遵纪守法,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热心公益事业,形象气质佳,仪表端庄,性格开朗,身体健康。
4.属临沧市户籍人口。
(二)综合管理员
1.40岁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高中(含)以上学历。
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综合能力强。从事规划行业工作5年以上优先考虑。
3.属临沧市户籍人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在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临沧市住建局二楼)报名。咨询电话0883—2165695,联系人:刘晓慧。
(二)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它资格证和个人简历,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和技能、体能测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以及言谈举止、形象气质等,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和技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规划局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体检和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城乡规划局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可参加其他就业考试,考试被录用后可与市城乡规划局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临沧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