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南安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南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南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48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南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南安市常住户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详见《南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本职工作;
8.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9月16日-17日照常上班)报名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才与就业服务大厅(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1楼)
其他事项:1、应聘者自行到“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公告公示”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报名时提交(一式一份)。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四、面试
根据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多于招聘岗位职数的,按岗位分别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履职态度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告。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原则
1.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2.应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辅助岗位的,具有本乡镇户籍的优先聘用;
3.具有本市人社部门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以单位工资证明及用人单位意见为据)优先聘用;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严重违纪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聘用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每人350元左右)。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告,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岗前培训及考试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对象经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岗位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86353293 86382250。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