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纪委监察局拟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2名,纪律审查岗位2名,安排到市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江门市直机关、中央、省驻江门单位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江门市属各市(区)直机关公务员(不含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科员,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4、录用为公务员后工作满2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录用。
5、适应外勤、出差等任务。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9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8002/)下载并填写《江门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市纪委组织部邮箱(3273766@163.com),并电话告知。
3、报名地点:江门市纪委组织部(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1号楼1525室)。
4、资格审核。报考者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上班时间到江门市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准考证。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调查研究、人际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公文写作能力等,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知识。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职位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2方可开考。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超过1:1.5而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考察方式采取到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转任。市纪委监察局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以上入围面试、考察及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江门廉政网”(http://jmlz.jiangmen.gov.cn/)发布。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有关事宜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
2、根据《江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实施意见》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办理职务晋升(从正式调入市纪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3、联系和咨询电话:江门市纪委组织部,0750-3273719,3273767。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1、江门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2、江门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江门市纪委
江门市监察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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