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为确保招聘工作依法、公开、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10名,分别下派到红古区非公企业党委和红古区社会组织党委从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9月19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红古区委组织部(红古区平安路888号)。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在红古党建网下载: http://www.lzhgqwzzb.gov.cn/)、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员身份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蓝底)。有党务工作经历的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9月23日上午9:00),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章党规等党务知识占60%、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占4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9月30日上午9:0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排名,并在市委组织部母亲河网站公布。
3.组织考察(10月9日-15日),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出现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10月18日上午,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体检。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红古区委组织部、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10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
(六)递补人员原则
如果正式录用招聘人员本人申请放弃资格的,由红古区委组织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10月31日前,由红古区委组织部与党建专干签订合同,并于11月5日前安排到岗开展工作。
四、工资待遇
1.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2000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党建专干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并购买“五险一金”。
2.新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专干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购买“五险一金”。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由红古区委组织部、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彩萍
联系电话:0931-6222990
中共红古区委组织部
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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